📍 乐山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规范超声检查类 、物理治疗类医疗 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类别的公示

2026/02/10 8.6k 阅读 449 点赞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等 8 部门《关于印发〈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医保发〔2021〕41 号)文件精神,构建内涵边界清晰、适应临床诊疗、便于评价监管的价格项目体系,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超声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物理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超声检查类、物理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类别的通知》(川医保办发〔2025〕27号)要求,进一步规范了我市超声检查类、物理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类别,并经省医保局审核及市级公立医疗机构专家论证。现将相关内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示期内,公众如有异议,可将修改意见及理由以书面形式(本人签名或单位加盖公章)反馈至乐山市医疗保障局,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注明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6年2月10日—2026 年2月12日

联系人:李雪萍

联系电话:0833—2694728

电子邮箱:lssylbzj309@163.com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郑坝街56号

(详见附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