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审计报告》(乐审委办经责报〔2025〕3号)整改工作要求,市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全力推进问题整改落实,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市交通运输局坚决扛牢审计整改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照审计问题、整改要求和工作建议,主要领导及时组织研究审计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逐项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经局党组审议通过后印发执行。整改工作由局党组书记总牵头,责任领导具体负责,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建立协调联络机制,加强督促协调,研究解决困难问题整改,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推进整改落实,及时收集研判整改情况,向市审计局报告整改进展,确保如期完成整改任务。
二、审计查出财政财务方面问题及其整改情况
问题1:交通应急项目推进滞后。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督促市公路建设服务中心、市港航中心,采取措施加快项目推进,目前项目均已实施完毕,资金按进度及时支付。因客观原因未实施的项目资金已及时调整至区县用于公路灾毁应急抢修保通项目建设。
问题2:省级专项资金未使用,存在被收回风险,涉及金额1305.63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督促夹江县交通运输局加强专项资金分配管理,细化制定了资金分配使用方案,并采取措施加快项目推进和资金执行,夹江县国省道事故易发路段整治资金305.63万元已使用完毕。示范县奖励资金1000万元,经夹江县研究整合用于新场镇新新社区至团结村段及慈影社区段幸福美丽乡村路建设。
问题3:连续三年未将上年结转结余编入年初预算。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进一步强化部门预算管理,准确确认结转结余资金,及时与市财政局沟通对接,按照预算编制要求,准确编制上年结转结余。
问题4:专项资金分配下达不及时。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做好资金分配的前期工作,切实提高预算分配和下达的时效性。按照《乐山市市级财政资金分配审批管理办法》,不需要分配的专项资金及时会同市财政局下达;需要分配的专项资金及时会同市财政局形成分配方案,按程序报批下达。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市交通运输局将建立长效机制,深化整改成果运用,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不定期开展整改“回头看”,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逐项复核,重点检查整改成效稳定性,切实巩固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同时,将持续加强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业务知识培训,强化干部责任意识、规矩意识和风险意识,以审计整改推动提升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