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6年4月24日发布了《关于2025年地方重点公路及高速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考评结果的公示》。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度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川交建便〔2026〕216号)关于“当2个及以上合同段得分相同时按以下原则处理:如为不同类别合同段,按监理、试验检测的顺序排序”的规定,经核查,非高速全年评价结果中个别监理单位与试验检测单位年终得分一致,但系统未严格按照上述文件要求排序,现予以更正,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6年4月29日至5月3日,期间如对调整后的结果有疑问,请联系:0833-2428529。
附件:非高速全年评价结果(更正版)
乐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