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乐山市
政策通知公告

乐山市商务局关于消费券审计、政策兑付相关工作服务机构比选公告(第二次)

2026/04/16 1.4w 阅读 279 点赞

为充分发挥财政支持资金效用,严格政策资金管理,按工作需要,拟比选确定消费券审计、政策项目评审及验收等工作的第三方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消费券审计、政策兑付相关工作服务

(二)最高限价

不超过10.05万元

二、项目服务内容

(一)负责2026年度“我心向往·乐山乐山”商贸类消费券中餐饮、生活服务、农特产品消费券的动态监测,按照不低于订单总量的5%进行抽检和审计,并根据市商务局工作需求,定期提供相关数据。服务结束后,开展绩效评估,形成综合审计报告。

(二)负责对《乐山市2026年一季度“开门红”若干政策措施》《乐山市推动经济稳增长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若干政策措施》《乐山市商务局关于推动商贸服务业提质增效的若干政策措施》等市级相关政策中消费政策及省级相关消费政策提供项目评审、验收等相关服务,并出具评审结论和验收报告。

(三)负责组织开展省级二手车销售奖励政策,《平台经济(以电商为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乐山市2026年一季度“开门红”若干政策措施》《乐山市推动经济稳增长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若干政策措施》等有关汽车、二手车、平台经济有关政策申报资料的专家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

(四)根据市商务局工作需求,定期提供消费券审核量,各类政策补贴申请量、审核量等数据。服务结束后,出具综合审核报告。

三、报名及比选有关要求

(一)比选时间和地点

2026年4月21日10:00,比选地点乐山市商务局四楼408会议室,迟到视为自动放弃,比选时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二)比选申请人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不得具有限制或禁止竞标情形;

(2)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3)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采购人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三)报名办法

凡有意参加比选投标者,请于2026年4月16日—20日18:00前,在市商务局411办公室现场提交比选报名表(附件1)报名(工作日内),或将报名表盖章件发邮箱414699576@qq.com。逾期不予受理。

(四)参加比选应提供的资料

1.单位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

2.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附件3,加盖鲜章、双方签字)、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3.项目方案及报价书(加盖鲜章);

4.投标承诺函(附件2,加盖鲜章);

5.其它证明资料(包括项目实施方案、类似服务案例、获得荣誉、服务人员资质等,加盖鲜章)。

以上材料应汇编成册(一式五份),用文件袋密封好并在封口处加盖印章。报名单位须准备比选材料原件,以备查验。

联系人:乐山市商务局  蒲老师;

联系地址:乐山市春华路南段608号411室;

联系电话:0833-2413937。


乐山市商务局

2026年4月1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