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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乐山大佛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关于划定乐山大佛遗产地禁止水域的通告

2026/01/05 4.8k 阅读 385 点赞

乐山大佛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

关于划定乐山大佛遗产地禁止水域的通告

乐佛通〔2026〕1号  

为保护岷江、大渡河、青衣江三江汇流自然景观的完整性,贯彻落实《乐山大佛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强化乐山大佛世界遗产地水域安全管理,保障市民和游客人身安全,结合乐山大佛世界遗产地实际情况,现将禁止游泳、垂钓、捕鱼水域的划定通告如下。

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在岷江一桥至乌尤寺码头下端,以及斑竹湾大件码头上端至肖公嘴三江汇流处等区域内(详见附件)游泳、捕鱼。春季禁渔期内(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该区域同时禁止一切垂钓活动。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在该水域内进行游泳、捕鱼等活动,或在禁渔期内进行垂钓的,将依据《乐山大佛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由乐山大佛保护管理机构给予批评教育,并可处以100元以上300元以下罚款;如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或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

对在该水域内垂钓或捕鱼的行为,同时适用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833-2117217。

本通告自2026年2月5日起正式实施。

特此通告。


附件:乐山大佛世界遗产地禁止游泳、垂钓、捕鱼水域区域示意图


乐山大佛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

2026年1月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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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