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省关于世界遗产文物建筑消防管理的相关要求,结合全省统一部署的文物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鉴于峨眉山景区文物建筑数量多、分布广、耐火等级低、火灾风险高等现状,为全面、客观、专业评估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现状,精准发现和整改深层次、隐蔽性火灾隐患,进一步筑牢安全防线,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文物保护管理局拟对峨眉山文物建筑专项安全检查和评估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项目概况
1.谈判人(项目业主):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文物保护管理局
2.项目名称:峨眉山文物建筑专项安全检查和评估
3.服务成果交付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现场检查、评估分析并提交最终检查报告及相关成果。
4.最高限价:人民币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此费用为包干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如技术服务费、专家劳务费、现场勘察差旅费、报告编制费、资料印制费等。
5.项目费用:以成交单位报价作为项目最终费用
6.报价方式:书面报价,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二、项目内容
1.对峨眉山以报国寺、伏虎寺、清音阁、洪椿坪、万年寺、洗象池等为重点的41处文物建筑(附件1),开展两次系统专业的安全检查(含1次检查、1次复查)和评估。
检查评估重点包括消防安全(责任体系、管理制度、设施器材、疏散条件、用火用电用气管理、易燃可燃物管理、特定场所风险等)、安全防范以及防雷安全等方面,具体参照《世界遗产文物建筑消防安全自查情况登记表》及相关标准规范。
完成检查后,须出具全面、详细的《峨眉山世界遗产文物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报告》,为每处受检文物建筑独立填报“一栋一表”(附件2),形成基础档案,并协助指导相关管理使用单位完善建筑底数、消防安全隐患、整改责任“三张清单”。
2.须确保检查评估工作的专业性、公正性和全面性,所提交的报告应内容详实、问题精准、建议可行。对报告内容承担相应专业技术责任。
三、竞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5.具备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经验,拟派团队人员应具备相关安全评估、消防工程或文物保护领域的专业知识背景(需提供相关人员资质或经验证明,可在谈判时提交)。
四、报名
1.有意参加本项目谈判的申请人,请到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文物保护管理局211室进行报名;
2.申请人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或三证合一证件原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3.报名时间:2026年2月2日至2026年2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五、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26年2月6日上午10:00
2.谈判地点: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四楼会议室(暂定,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3.谈判条件:申请人需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或三证合一证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等有效证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4.谈判要求:根据谈判申请人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本次竞争性谈判仅组织一轮报价,报价最低且资格审查合格的谈判申请人为中选单位。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先生;联系电话:13981386008。
七、附件
1.峨眉山景区文物建筑情况统计表
2.世界遗产文物建筑消防安全自查情况登记表
附件1
峨眉山景区文物建筑情况统计表 | ||||
序号 | 文物建筑名称 | 文物 级别 | 文物建筑直接管理使用单位(人) | 备注 |
1 | 报国寺 | 国家级 | 峨眉山佛教协会 | |
2 | 伏虎寺 | 国家级 | 峨眉山佛教协会 | |
3 | 万年寺(含慈圣庵) | 国家级 | 峨眉山佛教协会 | 施工中 |
4 | 清音阁 | 国家级 | 峨眉山佛教协会 | |
5 | 洪椿坪 | 国家级 | 峨眉山佛教协会 | 施工中 |
6 | 卧云庵 | 省级 | 峨眉山佛教协会 | |
7 | 洗象池 | 省级 | 峨眉山佛教协会 | |
8 | 仙峰寺 | 省级 | 峨眉山佛教协会 | |
9 | 纯阳殿 | 省级 | 峨眉山佛教协会 | 施工中 |
10 | 神水阁 | 省级 | 峨眉山佛教协会 | |
11 | 雷音寺 | 省级 | 峨眉山佛教协会 | |
12 | 白龙洞 | 市级 | 峨眉山佛教协会 | |
13 | 遇仙寺 | 市级 | 峨眉山佛教协会 | |
14 | 善觉寺 | 市级 | 峨眉山佛教协会 | |
15 | 中峰寺 | 市级 | 峨眉山佛教协会 | |
16 | 牛心寺 | 市级 | 峨眉山佛教协会 | |
17 | 初 殿 | 市级 | 峨眉山佛教协会 | |
18 | 息心所 | 市级 | 峨眉山佛教协会 | |
19 | 万缘桥 | 市级 | 清音阁管理处 | |
20 | 蒋介石官邸 | 市级 | 红珠山宾馆 | |
21 | 徐氏民居 | 市级 | 黄湾镇人民政府 | |
22 | 萝峰庵 | 未定级 | 峨眉山佛教协会 | |
23 | 广福寺 | 未定级 | 峨眉山佛教协会 | |
24 | 太子坪 | 未定级 | 峨眉山佛教协会 | |
25 | 华严顶 | 未定级 | 峨眉山佛教协会 | |
26 | 方氏宅 | 未定级 | 黄湾镇人民政府 | |
27 | 伏虎寺牌坊 | 未定级 | 报国管理处 | |
28 | 虎浴桥 | 未定级 | 报国管理处 | |
29 | 虎啸桥 | 未定级 | 报国管理处 | |
30 | 虎溪桥 | 未定级 | 报国管理处 | |
31 | 来凤亭 | 未定级 | 报国管理处 | |
32 | 布金林牌坊 | 未定级 | 报国管理处 | |
33 | 牛心亭 | 未定级 | 清音阁管理处 | |
34 | 接王亭 | 未定级 | 清音阁管理处 | |
35 | 洞天首步牌坊 | 未定级 | 清音阁管理处 | |
36 | 中日诗碑亭 | 未定级 | 清音阁管理处 | |
37 | 神秀亭 | 未定级 | 清音阁管理处 | |
38 | 凌霄亭 | 未定级 | 九老洞管理处 | |
39 | 邓小平登山亭 | 未定级 | 万年管理处 | |
40 | 白云亭 | 未定级 | 金顶管理处 | |
41 | 仙皇亭 | 未定级 | 峨眉山佛教协会 | |
附件2
世界遗产文物建筑消防安全自查情况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基本情况 | 文物建筑名称 | 所在区域 | ||||||
产权单位 | 管理使用单位 | |||||||
级别 |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市级、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 |||||||
建成年代 | 建筑面积 | 建筑高度 | ||||||
建筑结构 | □木构建筑 □石构建筑 □砖构建筑 □土木结构 □混合结构及其他 | |||||||
消防安全责任人 | 消防安全管理人 | |||||||
消防组织 | □专职消防队 □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 □是否纳入当地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 | |||||||
消防安全管理 | 消防安全制度 □有 □无 □有,但不符合规定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有 □无 □有,但不符合规定 员工消防安全培训 □有 □无 □有,但不符合规定 防火检查、巡查 □有 □无 □有,但不符合规定 消防设施、器材定期组织维修保养 □有 □无 □有,但不符合规定 消防演练 □有 □无 □有,但不符合规定 消防档案 □有 □无 □有,但不符合规定 承担灭火和组织疏散任务的人员 □有 □无 □有,但不符合规定 其他情况 | |||||||
消防设施器材设置 | □有 □无 消防控制室 值班操作人员 在岗人数 是否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是 □否 值班记录 □有 □无 □有,但不符合规定 □有 □无 消防水池或静水水源(如太平池、水缸等储水设施、容器) □正常 □不正常 □有 □无 室外消火栓 □正常 □不正常 □有 □无 室内消火栓 □正常 □不正常 □有 □无 固定消防水炮灭火系统 □正常 □不正常 □有 □无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正常 □不正常 □有 □无 细水雾灭火系统 □正常 □不正常 □有 □无 气体灭火系统 □正常 □不正常 □有 □无 灭火器、移动式高压水雾灭火装置 □正常 □不正常 □有 □无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正常 □不正常 □有 □无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正常 □不正常 □其他 | |||||||
安全疏散 | 消防车通道 □畅通 □被堵塞、占用 □无 疏散通道 □畅通 □堵塞 □锁闭 安全出口 □畅通 □堵塞 □锁闭 □缺少 疏散指示标志 □完好有效 □损坏 □缺少 □无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 □完好有效 □损坏 □缺少 □无 人员密集场所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否□是□不涉及 其他情况 | |||||||
起火风险 | 明火源风险 | □焚香、觐香、油灯、烛火区周边堆放杂物,与其他可燃物或区域未做有效分隔,无专人看管。 □在非指定安全区域内烧香、焚香、使用燃灯等,使用电子香烛未落实安全管控措施。 □文物建筑内违规吸烟,违规使用明火,违规存储、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文物建筑内违规采用炭火取暖,采用燃气锅炉取暖未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违规进行电焊、气焊、切割等明火作业。 □文物建筑周边违规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等。 | ||||||
电气火灾风险 | □在配电间内堆放杂物,配电箱未与可燃物保持安全距离;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要求,电气线路老化、绝缘层破损、线路受潮。 □文物建筑内电气线路未穿管保护;电气线路型号与负载功率不匹配、连接不可靠;电气线路、电源插座、开关安装敷设在可燃材料上或未与窗帘、垂幔等可燃物保持安全距离;线路与插座、开关连接处松动,插头与插套接触处松动。 □选用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器产品以及电气线路。 □文物建筑内违规采用电暖器、电热毯取暖。 □文物建筑内制冷、除湿、加湿装置长时间通电,未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临时加装的照明灯具、LED显示屏、灯箱、用电设备超出线路荷载。展示柜内的照明未采用非低发热光源。 □未按要求安装防雷设施,防雷设施未定期检测维护并确保完好有效。 □电动自行车、电瓶车、电动平衡车等使用蓄电池的交通工具违规在文物建筑内停放、充电,工作人员将蓄电池带至文物建筑内充电。电动汽车停放、充电未与文物建筑保持安全距离。 | |||||||
使用可燃物风险 | □采用聚氨酯、聚苯乙烯、海绵、毛毯、木板等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 □文物建筑保护范围内违规搭建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房;临时演出、大型活动舞台等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 □文物建筑内使用的经幡、帐幔、伞盖、地毯、锦锈等可燃织物未与明火源及电气线路、电器产品保持安全距离。 □用于文物修复保护的各类油品、油漆、稀料等易燃化学品未按要求储存使用。 | |||||||
火灾蔓延扩大风险 | □文物建筑原有防火分隔措施被破坏,与其他毗邻建筑防火间距被占用。 □地处森林、郊野的文物建筑周边未开辟防火隔离带。 □文物建筑内消防设施运行不正常,发生火灾后不能早期预警、快速处置;值班人员对消防设施器材操作不熟练。 | |||||||
主要场所风险 | 宗教活动场所焚香区域 | □焚香、觐香区域周边未设置灭火器、水缸、水桶、沙土等器材以备灭火。 □现场无专人看护,焚香、觐香结束后未及时消除火源。 □未针对大风天气明确禁止焚香、觐香。 □周边堆放易燃可燃物。 | ||||||
大殿、偏殿等主要建筑 | □道观、庙堂、大殿内使用的经幡、帐慢、伞盖、地毯、锦锈等可燃织物未与明火源及电气线路、用电设备保持安全距离。 □照明、展览背景灯长时间通电和超年限使用。 □未在大殿内方便取用的位置按组配备灭火器。 □藏经楼、文物仓库等物品堆放不符合安全要求。 | |||||||
居民建筑厨房 | □厨房操作间与其他部位未进行有效的防火分隔。 □使用管道燃气的,燃气管线、连接软管、灶具等老化、超出使用年限,未按照规范要求设置燃气报警和紧急切断装置;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钢瓶未安全存放或钢瓶存放量过多。 □油烟管道未按照要求及时清理。 □厨房未按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 |||||||
文物建筑单位内宿舍 | □宿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锁闭、堵塞、占用。 □工作人员、僧人、居士在宿舍内违规使用明火;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及充电;私拉乱接电气线路。 □新建设的宿舍未按照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器材。 □宿舍外窗设置铁栅栏等影响疏散逃生的障碍物。 □使用可燃夹芯泡沫彩钢板搭建宿舍,宿舍内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进行分隔、装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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