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房地产资质行政许可审批决定的通告(2026年第2批次)

2026/03/10 8.4k 阅读 57 点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类资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核验、公示,并在公示期间对部分申请人申报的业绩进行了抽查、核查,现将审批决定予以通告。详情请登录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  

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建设工程等4类企业资质“电子证照”的通知》(川建审函〔2024〕642号)要求:2026年3月11日起,企业申报资质审批业务,获得批准后,换为“电子证照”,其原“纸质证书”同时作废。本批次批准的企业,请自行登录资质申报系统下载本企业的“电子证照”。其他单位(个人)可通过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扫描“电子证照”上的二维码查验“电子证照”的真实性及其有关信息。

特此通告。

附件: 房地产资质行政许可审批决定一览表

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1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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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