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10月21日至11月22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信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1月10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信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要求上来。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巡视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指导整改,通过党组(扩大)会议集体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加强学习、认领问题,研究措施、认真整改。班子成员一致认为巡察整改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检验的是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能力,必须增强政治机关意识,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断提升新时代信访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局党组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部署、主动协调、强化调度;党组成员按责任分工主动认领、对号入座,牵头研究措施、督促落实、带头整改,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整改的工作局面。局党组研究制定《关于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市信访局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工作台账》,明确六大方面19个主要问题、37项具体问题,细化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派驻纪检监察组切实加强对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的日常指导,及时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确保整改质量。局机关纪委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全程监督,坚决防止整改过程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三)坚持“四个融入”,突出巡察整改的实际效果。局党组坚决贯彻落实市委要求,把抓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把整改落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密结合,与履行核心职责、化解信访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紧密结合,与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紧密结合,坚持个性问题和共性问题一体整改、点上问题和面上问题一体解决、落实本次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要求和巩固2020年巡察整改成果一体推进,确保整改一件、到位一件、销号一件。在具体整改过程中,聚焦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坚持精准施策、靶向治疗,高质量召开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对照检查,进一步剖析思想根源,明确整改工作方向。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统一,对已经整改的问题,注意巩固成果,举一反三、谋划长远,确保“不贰过”;对长期任务,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推进落实,评估整改成效,固化经验做法,确保巡察整改“政治体检”产生更大效果。
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和市委工作要求有差距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学习研讨。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聚焦贯彻全会精神、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主题,通过专题研讨形式,交流推进信访制度改革心得体会。机关党委、支部采取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开展“嘉信讲堂”3次,组织机关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活动,研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时传达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二是落实党组会议制度。修订完善党组会议议事决策规则,坚持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从严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组织专题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三是深化制度改革。健全信访工作法治化“1+5+N”制度体系,制定《乐山市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推动责任单位依法按政策解决信访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部门重点工作部署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专题培训。举办全市信访工作法治化专题培训1期,邀请3名行业领域专家围绕信访工作维护秩序法治化、行政复议、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等内容授课,近200名市、县、乡三级信访干部参训。二是推动《信访工作条例》纳入各级干部教育培训和学法讲法重点内容。对接市委党校,将《信访工作条例》相关内容纳入县处级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乡科级领导干部进修班、科级选调生任职培训班等主体班次学习内容;与市委依法治市办对接,将《信访工作条例》纳入《乐山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三是持续抓好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深入开展“深化源头治理化解信访矛盾”专项工作,以信访工作法治化为统领,部署开展信访问题源头专项治理行动,定期分析研判推进,2025年35件源头治理信访事项全部按期办结。
3.关于“执行信访联席会议制度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调整组成人员。结合全市机构改革和人员变动实际情况,调整充实并印发《乐山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关于调整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和成员单位的通知》。二是健全工作规则。参照《四川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规则》(2025年4月修订版),修订完善并印发《乐山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规则》。三是落实制度规定。落实每月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信访工作情况制度,2025年安排4个县(市、区)和3个市级重点部门在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上汇报本地区、本领域信访工作推进情况、信访突出问题情况、信访形势分析等,2025年组织召开2次全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全体会议。
4.关于“指导督促落实上级转送交办信访任务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督查督办。落实《信访督查工作办法》,各业务科室采取电话、微信、发函等形式,强化对本口径信访事项的日常督办,避免超期办理等情况;对疑难复杂信访案件,由局领导带队赴基层实地会商督办,推动问题化解。二是强化业务指导。结合班子成员分工变动情况,调整完善班子成员对口联系县(市、区),在日常工作提醒督促的基础上,由班子成员带队实地督导,压实工作责任。各业务科室采取电话、微信等形式加强日常业务指导,县(市、区)、市级部门开展信访工作法治化专题培训5次。
(二)统筹信访问题处理有短板
1.关于“市信访局登记受理转办不够精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受理办理工作。各业务科室严格落实《乐山市信访事项受理法治化指引(试行)》《乐山市信访事项办理法治化指引(试行)》,规范登记和转交办信访件,每日检查信访信息系统内信访事项受理办理情况并及时通过电话、微信等形式对责任单位进行督办指导,分管领导带队到峨眉山、夹江、峨边等县(市、区)实地指导信访事项受理办理工作。二是开展信访业务规范化评查。采取“跟踪+预警”方式对信访事项办理质效进行监督晾晒,各业务科室对应受理办理的信访案件进行规范化评查,抽查信访事项376件,发现存在“转送单位错误、应受理未受理、应办理未办理、未依法分类”等情况的不规范信访事项15件,均已及时指导整改。三是开展批评教育。分管领导对2024年10月省长信箱信访事项转交办错误的经办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督促井研县信访局对2023年5月井研县群众反映信访事项登记错误的经办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2.关于“真督实导信访问题处理用力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巩固进京越级访专项治理。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听取进京越级访治理情况,全市开展到省进京越级走访“1+3+3”专项治理行动。二是开展重点信访案件三级联评联审。建立信访事项三级联评联审专家库,已完成对7件重点信访事项三级联评联审工作。
3.关于“主动协调、督促推动解决政策类重访积案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重点信访积案评查。实施“诉求实质解决+业务规范建设”双重评查,2025年对25件重点信访案件开展评查,促进2件案件息诉息访。二是认真履行“提出完善政策的建议”职责。定期梳理分析初次信访事项成因,查找政策层面存在不足,结合实际向市级有关部门提出完善政策的建议。2025年1月,对群众反映的医保报销问题,及时向相关单位发出完善政策建议,促进问题妥善化解。三是切实履行约谈和建议职责。落实《履行提出“三项建议”职责的实施办法》,2025年对信访工作不到位、信访问题突出的责任地区或单位,及时提出改进工作建议7条、完善政策建议1条、追责问责建议2条,发出《工作提醒函》20余次。
(三)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还需加力
1.关于“指导市中区信访法治化试点工作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指导市中区进一步完善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相关制度。对照《信访工作条例》和《乐山市信访事项受理法治化指引(试行)》有关要求,与市中区相关负责人共同查找存在的问题,指导市中区及时修订完善了本级受理办法,在“申诉求决类受理告知书”中载明了“处理途径和程序”。二是推进依法分类处理工作。会同市司法局指导第一批27个市级重点部门制定本部门、本系统群众信访诉求依法分类处理清单,梳理369个常见信访诉求,结合法律法规规章依据,逐一明确处理途径、处理程序、法定办理时限、救济途径。指导部门对具体信访诉求导入法定程序受理办理,对未按规定办理的,及时督促整改。
2.关于“指导县(市、区)信访部门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不够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诉访分离要求。严格落实涉法涉诉事项法定处理或救济途径,定期不定期抽查信访事项诉访分离处理情况,指导各级信访部门收到涉法涉诉事项转送政法部门处理。二是积极开展引导。对到市走访反映涉法涉诉问题的信访人,主动引导其通过法定司法程序或救济途径维护权益,将来信、网上投诉等涉法涉诉事项转送政法部门处理。
3.关于“统筹构建大信访工作格局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推动第三方参与信访工作制度改革。与市心理咨询师协会、市法律援助中心建立合作机制,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心理咨询师等第三方参与信访事项三级联评联审会议6次。二是推动县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在市委政法委统一安排部署下,有序推动各县(市、区)信访局入驻县级综治中心,其中以接访窗口形式入驻4个、整体入驻1个、派员入驻6个。
(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
1.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定期研究报告。党组会议专题听取《关于2024年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党组成员在个人年度述职报告中对履行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岗双责”情况作专项报告。二是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修订《谈心谈话工作制度》,坚持每季度末开展一次全覆盖廉政谈话,落实任前谈话、岗前谈话,强化常态监督。三是完善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结合机关人员变动情况,全面排查领导岗位和重点岗位廉政风险点,印发《乐山市信访局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2.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党组议题涉及“三重一大”事项时,均提前征询派驻纪检监察组意见建议,2025年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党组会议9次、占比33.3%,对派驻纪检监察组会上提出的意见建议均及时采纳完善。
3.关于“局机关内控管理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制定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试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公务出差管理制度》等,印发市信访局制度汇编。二是强化工会经费管理。2025年6月完成机关工会换届工作,2025年8月按规定设立工会经费独立账户并于9月开始按标准收缴会员会费。
4.关于“选人用人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核查选拔任用干部党风廉政情况,按要求完成相关签字手续。二是制定《乐山市信访局干部选任工作流程》,严格按程序开展干部选任工作。三是修订完善《乐山市信访局县级以下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制度》,强化因私出国(境)管理。四是加强政工人事干部的教育培训。
(五)强化自身建设存在差距
1.关于“局党组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够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议事决策规则。修订完善《党组会议议事决策规则》《局长办公会议议事决策规则》,印发“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将政府采购等重大事项列入党组会议议事决策范围。二是强化审核管理。落实党组会议会前、会后资料审签要求,对提请党组会议审议的“三重一大”事项均提前征求了党组成员意见。三是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督促班子成员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2025年班子成员分别讲党课1次。
2.关于“抓机关党组织建设用力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党内重要事项提请党组会议研究。将2024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情况、党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2024年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情况等党内重要事项,提请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审定后执行。2025年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表彰事项经党组会议审定。二是加强机关党组织规范化运行。召开机关党委会议,组织党务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党务文件,督促各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记录工作手册,机关党委书记每季度调阅并提出整改意见。三是开展批评教育。针对记录不规范问题,对支部手册记录人员及各党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进行了批评教育。
(六)推动巡察整改不力
1.关于“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举一反三,严格按照八届市委第六轮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将本次整改事项安排、整改工作方案、整改情况报告等,提请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审定。
2.关于“未落实全面整改,部分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举一反三。自查2020年以来财务凭证,集中整改相关问题。二是从严执行规定。党组会议集中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强化对经费管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制度的执行意识。三是开展批评教育。对上一轮巡察反馈未纳入整改报告的具体问题的经办责任人、分管领导进行了批评教育。
三、巡察组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
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期间,移交市信访局信访件3件,市信访局均按《信访工作条例》有关规定,转交有关责任单位办理,目前均已办结。
四、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常态化抓好整改工作。坚持时间和质量一体抓,切实抓好常态化整改、抓出成效。对已经完成的整改措施定期组织“回头看”,检查措施是否落实、问题是否解决到位、效果是否经得起检验,真正把整改抓实;对阶段性整改存在瑕疵的持续推进,做到整改标准不降、整改力度不减,确保善始善终、善作善成;对已经建章立制的,切实抓好执行工作,防止“纸面整改”等问题。从体制机制上深化整改成果,将“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健全完善工作制度体系,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成果转化为长久工作成效。
(二)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坚定从严治局信心决心,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加强机关党的政治建设,不折不扣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党内主题教育,巩固扩大党纪学习教育和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坚定不移把机关党建向纵深推进。深化基层党组织建设,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强化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切实防范廉政风险隐患,扎紧制度笼子。
(三)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全力推进信访制度改革。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为着力点,加快信访制度改革步伐。落实“十五五”时期信访工作发展规划,以信访工作法治化为引领,不断健全信访工作体制机制,提升信访事项办理质效。进一步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把握新时代信访工作职能定位,主动探索推动信访工作与社会工作双向赋能的有效方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基层和属地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深入推动信访突出问题实质化解和信访积案清仓见底,加强对地方和部门的协调指导和督查督办,规范用好“三项建议”职责,坚决遏制信访上行、矛盾上交。
(四)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不断提升干部队伍能力。坚定不移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扎实推进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打造一支对党忠诚可靠、恪守为民之责、善做群众工作的高素质信访工作队伍。坚持选人用人正确导向,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原则,落实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培养使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信访干部,持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信访干部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全面提升政治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抓落实能力,激发干事创业内生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33-2155021;邮政信箱:乐山市市中区月咡塘街31号(乐山市信访局收);电子邮箱:65318505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