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征集医保基金、殡葬、燃气安装使用
领域违法线索的公告
为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市场监管部门职能职责,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医保基金、殡葬、燃气安装使用三大重点领域违法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重点征集以下三大领域违法行为线索,涵盖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医保基金领域
1.未在显著位置公示医疗服务项目和标准、药品价格,公示价格与实际收费不符。
2.公立医疗机构超出政府定价和指导价收费;扩大收费范围或分解收费项目收费;强制服务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对同一诊疗项目分解为多个项目重复收取费用,或将同一诊疗目的的整体项目违规拆分为子项目分别收费的;违反政策规定收取医用耗材费或重复收取一次性卫生材料费,违反零差率规定加价销售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和医用耗材。
3.医药领域存在商业贿赂的行为。
4.从非法途径购进药品、医疗器械,违规经营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
(二)殡葬领域
1.收取已明令取消的殡葬服务收费项目。
2.未按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执行殡葬服务收费标准,擅自突破指导价增设延伸服务收费项目。
3.通过拆分服务项目、重复计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手段违规收费的,存在无服务依据收费的行为。
4.违反消费者自愿原则,采用捆绑搭售、服务分拆或强制消费方式收取费用。
5.公益性公墓不执行政府定价及指导价,存在提高标准收费的行为。
6.经营性公墓未按规定明码标价,存在价格欺诈、模糊标价的行为。
7.在墓地、殡葬用品销售和提供殡葬服务过程中存在虚假宣传、哄抬价格的行为。
(三)燃气安装使用领域
1.收取已明令取消的开口费、开户费、接口费、接入费、入网费、清管费、通气费、点火费等类似名目费用的行为。
2.公示的服务收费不明细、不透明。
3.不执行阶梯价格制度。
4.收取未公示的收费项目。
5.燃气企业不执行政府定价收取燃气费用。
6.经营过程中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
7.生产、销售不合格燃气具及配件等产品的行为。
8.燃气表计量不准确。
9.搭售、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的垄断行为。
二、征集方式
广大群众、企业及社会各界可通过以下渠道举报相关违法行为线索,举报时请尽可能提供详细线索(包括违法主体名称、地址、具体违法事实、收费凭证、相关照片或视频等证据材料),以便市场监管部门精准核查处理。
(一)线上举报
全国12315平台:通过手机APP、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小程序搜索“12315”,在线提交举报信息;
(二)电话举报
12345、12315(24小时畅通)
(三)线下举报
前往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乐山市市中区龙游路北段269号)及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所办公场所,现场提交举报材料。
(四)信函举报
邮寄地址:乐山市市中区龙游路北段269号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监督检查科,邮政编码:614000,信封请注明“价格收费违法行为举报”。
三、相关要求
(一)举报线索应真实、客观、准确,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市场监管部门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禁泄露举报人个人信息;
(三)举报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便市场监管部门反馈核查处理结果;
(四)对征集到的违法线索,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开展核查,对查实的违法行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欢迎新闻媒体、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参与监督,共同营造公平有序、合规诚信的价格环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如需终止或调整,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