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要求和部署,积极践行《安全生产法》“三管三必须”要求,结合我市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实际,我局拟通过比选方式,确定一家第三方安全机构协助开展商务领域安全生产日常管理与服务,确保全市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比选单位
乐山市商务局
二、比选项目
商务领域安全生产日常管理与服务
三、项目内容
1.安全生产明白人培训
在服务期限内,按照市商务局要求,协助分行业梳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检查要点;协助分行业制作培训课件;组织不少于12场次商务系统安全管理能力和安全生产明白人培训;按照市商务局要求,在安全生产月、消防安全宣传月期间,提供安全宣传素材、编辑、印刷宣传等材料。
2.安全生产应急演练
服务期限内,协助市商务局开展全市商贸流通领域,重点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演练不少于2次。
3.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根据市商务局要求,抽派持证安全生产专家或消防工程师,针对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大型综合体、商超、再生资源回收、酒吧等重点商务领域领域开展日常安全帮扶检查和现场隐患排查,全年不少于150家。
4. 安全隐患整改复查
服务期限内,对检查发现隐患问题已经整改完成或整改到期的企业,进行安全隐患整改复查,并将情况汇总反馈市商务局。
5. 安全专项检查
服务期限内,配合市商务局开展节假日、重大活动、冬春、汛期季节期间、突发安全生产事故、上级督查督办等专项检查。
6.安全生产相关台账
服务期限内,配合市商务局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检查计划、检查表、相关影像资料记录。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提出科学的整改建议和意见。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复查后,形成安全帮扶巡查情况汇总、安全隐患整改复查情况汇总,并将情况汇总反馈市商务局。
7. 商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日常工作
配合市商务局牵头开展商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办公室日常工作,派出专家参加专委会成员会议,结合商务领域行业和季节特点,专业研判安全生产形势,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建议,形成季度会议纪要不少于4期;商贸领域安全风险防控月信息12期。
8.配合开展安全咨询服务、事故调查相关工作。
四、服务时间
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
五、项目金额
不超过15万元。
六、申请人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不得具有限制或禁止竞标情形;
(2)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3)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采购人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七、公告发布时间
本比选公告自2026年4月13日至15日,在乐山市商务局官方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八、报名办法
凡有意参加比选投标者,请于2026年4月13日至15日,在市商务局4楼商贸发展科(402室)现场报名提交比选报名表(附件),或将报名表盖章件发邮箱(smk511123@163.com)。
九、开选时间及地点
2026年4月17日上午10:00,开选地点乐山市商务局四楼会议室,迟到视为自动放弃,开选时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十、开选现场应提供的资料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加盖鲜章);
2.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加盖鲜章、双方签字)、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鲜章);
3.项目方案及报价书(一份,加盖鲜章);
4.承诺书(一份,加盖鲜章);
5.开展过为政府部门安全服务项目工作的案例证明材料;
6.其它证明资料(一份,加盖鲜章)。
以上材料应汇编成册(一式五份),用文件袋密封好并在封口处加盖印章。报名单位须准备比选材料原件,以备查验。
十一、联系方式
比选人:乐山市商务局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608号
联系电话:0833-2413961
附件:比选报名表
乐山市商务局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