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22年版)》,经研究,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决定开展2024-2025年度无偿献血表彰奖励活动。乐山市中心血站对全市符合表彰条件的无偿献血者进行了统计梳理,现将乐山市2024-2025年度“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拟申报表彰的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2024-2025年度,乐山市共有1128名献血者拟申报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其中终身荣誉奖14名、金奖100名、银奖216名、铜奖798名。公示时间为2026年5月9日—5月14日。
注:献血次数统计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
(长按下方二维码,即可查看)
01
终身荣誉奖
02
金奖
03
银奖
04
铜奖
(注:排名不分先后)
温馨提示
识别上方对应二维码后,可以点击“下载”后,借助“查找”功能快速检索自己的名字哟~
对乐山市拟申报名单有疑义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咨询电话:
0833-5188135、0833-2503103(工作日)9:00-17:00。
(2)线上反馈:
通过支付宝或微信的全国“电子无偿献血证”小程序中的“意见建议反馈”功能,选择“其他意见反馈”一栏标明“无偿献血奉献奖申报”进行反馈。
1、如献血记录或历史表彰记录存在错误导致未能准确申报的,献血者可通过“全国电子无偿献血证”中的“意见建议”功能,提交相关材料,并与申报地采供血机构联系。
2、对于有多地献血记录的献血者,默认将由表彰年度(2024-2025年度)内最后一次献血所在地的采供血机构进行申报。献血者也可以通过支付宝或微信中“全国电子无偿献血证”的“表彰申报”功能,选择表彰年度内的任意献血地进行申报。
3、评奖标准及献血次数折算方法
根据《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22年修订)》的规定:无偿献血奉献奖,用以奖励多次自愿无偿献血者。
其奖项和获奖标准为:
(一)铜奖,自愿无偿献血达20次及以上的献血者;
(二)银奖,自愿无偿献血达30次及以上的献血者;
(三)金奖,自愿无偿献血达40次及以上的献血者;
(四)终身荣誉奖,累计获得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3次以上者,终身荣誉奖仅表彰一次。
表彰评定的无偿献血次数按以下规定进行折算统计:
全血每200毫升按1次计算;
单采血小板每1个治疗单位按1次,2个治疗单位按2次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公布前的无偿献血次数可以累加计算。
Part 03
常见问题答疑
1、终身荣誉奖如何评比?
无偿献血终身荣誉奖为累计获得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3次以上者,将获评终身荣誉奖,终身荣誉奖仅表彰一次。
终身荣誉奖获评后,仍然可以评比其他奖项(本表彰年度前已获2次金奖,本表彰年度又满足金奖评选条件的,将同时评选金奖和终身荣誉奖。)
2、为什么会有献血量达到了但未能获评相应奖项的情况?
曾获得过表彰的献血者,本次申报时,申报奖项必须大于上次申报奖项(金奖>银奖>铜奖),才能进行申报。
曾获得过金奖的献血者,在本次申报时,表彰的献血总次数需减去40*N(N为获得金奖次数),再进行申报。
请符合条件的献血者仔细核对
如有异议请尽快反馈及上报
请大家积极转发并分享
感谢您,献血者!
END
来源:乐山市中心血站、健康乐山
一审:李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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