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山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乐教函〔2026〕17号)中有关招生计划下达的原则,结合各地办学条件、师资等情况,现将我市2026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予以公布,请各地(校)严格按照下达的计划,认真做好招生宣传工作,按计划编制班额,并指导学生填报志愿,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
2. 艺体特长生招生面向全市招生,乌蒙强基班、合作办学班面向全市招生,沫若中学科创班面向市中区招生。
3. “定向分配”指7所公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将本区域招生计划不低于55%的比例合理分配到各学校所在的县(市、区)域内的相应初中学校。
4. “面向县域外招生”指四所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在市内县域外招生。
5. 民办普通高中(综合高中)面向全市招生。
来源:乐山教育
一审: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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