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区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二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华东主持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21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通过了本次常委会会议议程。
会议组织学习了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四川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乐山市八届人大七次会议精神。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25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区监委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关于2025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关于2025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票决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职议案,颁发了任命书,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前组织学习了《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四川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卫、郜欣、周健出席会议。区监委主任卞茜,区政府副区长吴新宇,区法院院长敬波,区检察院、区级相关部门领导和部分镇人大主席、人大街道工委主任、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