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是我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攻坚之年、关键之年。为坚决打赢收官之战,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
案例一:
2026年2月4日,峨眉山市农业农村局对峨眉山市高桥镇某村民户用沼气池开展检查时,发现该村民在沼气池处熏腊肉,且沼气池处缺少安全警示标志,依据《农村沼气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峨眉山市农业农村局已对当事人进行安全教育,责令其将火盆移出至安全位置,并张贴沼气安全标志。
案例二:
2026年2月2日,乐山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对乐山某歌城开展检查时,发现该歌城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乐山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已责令该歌城拆除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
案例三:
2026年2月25日,市中区应急管理局对乐山市某纺织厂开展检查时,发现该纺织厂车间积尘严重,依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市中区应急管理局已责令该纺织厂立即清理积尘。
案例四:
2026年2月4日,峨边彝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对四川某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开展检查时,发现该建筑工地新建厕所外墙脚手架基础沉降,部分立杆悬空,依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峨边彝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已责令该公司立即暂停该部位所有施工作业,对沉降的脚手架基础采用混凝土硬化方式加固处理,将悬空立杆底部采用坚实垫块支垫牢固并与基础可靠连接,重新校正脚手架立杆垂直度和架体整体平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