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我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收官之年。为坚决打赢这场攻坚战,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请各地各有关单位引以为戒,坚决防止事故发生。
案例一:
2026年3月10日,沙湾区水务局对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开展检查时,发现该建筑工地无有限空间作业辨识台账,未对管线施工现场有限空间进行辨识,且未在显著位置设置警示标志,依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沙湾区水务局已责令该公司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在显著位置设置警示牌。
案例二:
2026年3月13日,峨眉山市消防救援大队对峨眉某酒店开展检查时,发现该酒店疏散通道堆放杂物,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峨眉山市消防大队已责令该酒店清理杂物进行清理。
案例三:
2026年3月18日,沙湾区市场监管局对沙湾某工厂开展检查时,发现该工厂一台通用桥式起重机存在防风抗滑装置失效,起重量限制器指示器空载显示值与远程控制系统当前重量显示值不一致,依据《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准则》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沙湾区市场监管局已责令工厂对故障起重机停机维修,增加防风抗滑装置、设置停止行车后自动抱死程序,并重新校正现场起重量显示器示值与远程系统示值一致。
案例四:
2026年3月6日,峨边彝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对峨边某学校开展检查时,发现该学校有电瓶车私拉电线充电,依据《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峨边彝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已责令该学校拆除私拉乱接的充电电线,严禁违规充电,规范设置集中充电区域并落实专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