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我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收官之年。为坚决打赢这场攻坚战,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请各地各有关单位引以为戒,坚决防止事故发生。
案例一:
2026年3月23日,峨眉山市住建局对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检查时,发现该工地基坑边施工临时堆载超重,且离基坑近。依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第十四条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峨眉山市住建局已责令该公司移除工地基坑边的临时堆载。
案例二:
2026年3月24日,金口河区住建局对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展检查时,发现该工地有限空间作业未履行作业审批手续,作业前未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依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第十一条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金口河区住建局已责令该公司履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手续,作业前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案例三:
2026年3月27日,五通桥区消防救援局对五通桥某茶楼开展检查时,发现该茶楼一侧安全出口被杂物完全堵塞,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GB35181-2025)7.3.3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五通桥区消防救援局已责令该茶楼清理杂物,保持安全出口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