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
政策通知公告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四川省就业促进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的公示

2025/11/02 1.2w 阅读 274 点赞

按照省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工作部署,拟在全省表彰一批就业促进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经广泛动员、逐级推荐、征求意见、综合评审等程序,产生了四川省就业促进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根据有关规定要求,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现将拟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4日至11月10日。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和拟表彰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并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以便于调查核实。

联系电话:0833—2130835

通信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团山街555号

邮政编码:614000

来电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3日        

四川省就业促进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拟推荐对象

(一)先进集体(5个)

国家统计局乐山调查队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川德胜集团钒钛有限公司

峨眉山丽锦鞋业有限公司

乐山市嘉嫂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二)先进个人(6个)

胡  鹏  乐山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张公桥派出所民警

李  娜  乐山市残疾人康复就业服务中心就业部部长

朱  虹  峨眉山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副主任

张  鹭  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股长

王永慧  沐川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主任

杨媛霞  五通桥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就业创业股股长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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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