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我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预警整改的通知

2025/11/19 2.4k 阅读 335 点赞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事中事后监管,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常态化保持安全生产许可条件,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动态预警(试行)的通知》,省厅已在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对我市范围内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但存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不足的企业进行标注预警,被预警标注的企业,要按照文件要求及时整改,配齐相关人员,当相关人员满足配置标准时,平台将在审验合格后自动取消预警标注,现将标注预警企业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各地主管部门及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将持续开展在建工程现场检查,逐一查询施工总承包、专业(分、承包)、劳务分包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预警标注情况,对黄色预警企业,要进一步核查该项目工程配置的安管人员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应责令整改,对红色预警和失效预警的企业,要责令该企业停止施工进行整改,直至取消预警标注后复工。

特此通知。

附件:预警企业名单

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20日

相关附件:

乐山市(安管为0).xls.xls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