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
政策通知公告

乐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公示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项目名单的公告

2025/11/20 1.6w 阅读 216 点赞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市委八届十一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乐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和《乐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开展乐山市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开展了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共收到申报项目70项。经初审申报材料、专家评审、市级相关部门会商等程序,提出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项目41项。

现将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项目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20日(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2月9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市文化广电旅游局非物质文化遗产科反映(信函以发送日期邮戳为准,电子邮件以发送日期为准)。反映须实事求是,并提供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联系单位:乐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非物质文化遗产科

联系电话:0833-2115207

邮 箱:605328596@qq.com

通讯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东路270号

特此公告。

相关附件:

乐山市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xlsx.xlsx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