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
政策通知公告

电动自行车废锂离子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和综合利用企业公告(第三批)

2025/11/27 1.9w 阅读 309 点赞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川办发〔2024〕26号)精神,推动我市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回收利用,现将全市第三批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及综合利用企业共2家予以公示,辖区内群众可根据实际需求,前往回收网点开展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回收。

附件:电动自行车废锂离子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和综合利用企业公告(第三批)

电动自行车废锂离子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和综合利用企业公告
(第三批)

序号

企业(场所)名称

企业(场所)类型

市(州)

县(市、区)

网点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

废锂离子电池回收网点

1

四川精锐报废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

回收服务网点

乐山市

高新区

乐山高新区龙安路1118号

曾明

18608038333


2

四川乐山嘉定北路九号授权服务中心

回收服务网点

乐山市

市中区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嘉定北路340号

干磊

13890633534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