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公开征求《乐山大佛景区配套停车场 停车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2025/12/07 4.4k 阅读 353 点赞

为做好乐山大佛景区配套停车场收费管理,按照《政府定价行为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7号)《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8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景区价格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4〕275号)等规定,依据大佛景区配套停车场(南游客中心停车场、花湖湾停车场、八仙洞生态停车场、大佛北停车场、园林停车场、紫藤园停车场)停车收费定价成本监审情况(已公开),我委拟定了《乐山大佛景区配套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来电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意见建议。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8日至2026年1月6日

联系电话:0833-2114632

电子邮件:lsjgtk@126.com

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2月8日

乐山大佛景区配套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

(征求意见稿)

小车(元/辆)

大车(元/辆)

  2小时内10元,2小时后每2小时加5元,24小时内不超过30元。

  2小时内15元,2小时后每2小时加5元,24小时内不超过35元。

1.停车时长超过24小时的,按以上标准重新计收停放服务费,以此类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①进入停车设施停车不超过20分钟的;②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及市政工程抢修车辆;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的车辆。

3.大佛景区配套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执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以上收费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各经营主体依法取得经营资质后,在最高限价内自主制定具体执行标准,并向社会公示后执行。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