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认真做好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规〔2025〕9号)文件要求,经审核,拟发放2025年乐山市市本级第四期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现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8日至2026年1月14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若有问题,请向我中心实名举报。联系电话:0833-2127592。
附件:
2025年乐山市市本级第四期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示表(2026年1月).xlsx
乐山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