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乐山市
政策通知公告

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夹江县管理部逾期贷款提前还款函送达公告

2026/01/20 1.3k 阅读 65 点赞

严明宣、胡利:

严明宣(公民身份号码:5111131990******13)、胡利(公民身份号码:5111261991******21)共同购买位于乐山市夹江县青衣街道滨江社区第11、12居民小组*幢*单元*楼*号的房屋,于2022年7月4日申请公积金贷款人民币500000元,中心于2022年7月19日要求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夹江支行发放贷款人民币5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万),双方签订《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及抵押合同》(合同编号:W2022070101022026)。

截至2026年1月19日,你们已连续5个还款期(2025年9月19日至2026年1月19日期间第38期至第42期)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累计欠付贷款本金8537.21元、利息4144.06元、逾期利息72.90元,合计欠付金额12754.17元(大写:人民币壹万贰仟柒佰伍拾肆元壹角柒分)。

本部此前已于2025年9月19日-2025年11月19日在工作日通过你们预留的联系电话尝试催收,均无法接通;于2025年12月25日按照你们在借款合同中预留的送达地址,通过EMS邮寄《逾期贷款提前还款函》(单号:1361591895225),查看邮件轨迹显示严明宣本人于2025年12月28日已签收,需由你们寄回的《送达回证》至今未收到。

根据你们与中心委托银行签订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及抵押合同》第十五条及第十六条,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授权我部函告您:

你们与中心委托银行签订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及抵押合同》(合同编号:W2022070101022026)项下全部贷款于本公告送达之日起提前到期,请你们于2026年2月21日前一次性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等相关费用。逾期未清偿,本部将按照借款合同的相关条款约定,依法采取相应的措施。


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夹江县管理部

2026年1月2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