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峨眉山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的保护和管理,确保世界遗产得到整体性和系统性保护,根据《峨眉山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乐山实际,现草拟了《峨眉山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推进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切实提高起草质量,现将《峨眉山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告,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可在公告期(自公告日起30日)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建议意见:
一、联系地址:四川省峨眉山市绥山镇名山西路46号
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文物保护管理局
二、联系电话:0833-5339945
电子邮箱:1062901178@qq.com。
附件:峨眉山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实施办法(征求
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