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任务名称 | 制定任务依据 | 检查类型 | 实施主体 | 是否联合检查 | 联合部门 | 检查地域 | 实施层级 | 检查事项 | 检查方式 | 任务日期 | 是否涉企 | 检查对象 | 检查对象基数 | 检查比例 | 检查频次上限 |
1 | 乐山市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 | 日常 | 乐山市应急管理局 | 否 | 无 | 乐山市 | 市级 | 1.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全覆盖检查 | 2026-01-01至2026-12-31 | 是 | 企业、非企业组织 | 69 | 100% | 高危行业领域一、二、三级和未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的企业年度累计执法检查数量分别不超过2、4、8、12次;非高危行业领域一、二、三级和未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的企业年度累计执法检查数量分别不超过1、2、4、6次;按照安全保障程度对A、B、C、D类煤矿累计检查分别不超过2次、4次、6次、4次;对矿山上级公司年度内累计现场执法检查原则上不超过2次。 |
政策通知公告
行政检查计划统计表
2026/02/25 1.7w 阅读 72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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