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
政策通知公告

中共乐山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6/03/05 6.4k 阅读 58 点赞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27日至4月28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中共乐山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5年7月10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共乐山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高度重视,迅速专题研究部署。局党组于反馈会议当天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关于巡视巡察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巡察反馈意见,对联动巡察和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专班,明确了责任分工。主要负责同志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巡察整改工作情况,主动接受市领导谈话提醒。9月28日,市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召开巡察整改暨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认真开展谈心谈话,班子成员逐一进行反思剖析、明确整改措施,共提出相互批评意见84条,立说立行抓整改。

(二)突出重点,集中整改反馈问题。梳理形成《巡察整改全周期工作任务细化分解清单》,重点抓好集中整改期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6个,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组织相关科室、直属单位研究制定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完成时限。市局共制定联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措施99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措施32条、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整改措施17条,经党组会集体审议后印发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三)统筹联动,加强日常调度督查。落实专人定期调度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巡察整改情况,完成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巡察反馈问题清单汇总、共性问题分析报告。集中整改期结束前,形成了联动巡察和专项检查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整改落实台账,经党组会集体审议后报送相关部门,并接受了“四方会审”实地督查。同时,认真做好反馈问题责任追究,对市局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提醒谈话1人次,批评教育10人次,立案调查1人次,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廉洁风险迹象记分。

(四)举一反三,健全机制助推发展。坚持从制度层面查漏洞、补短板,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融入日常业务工作、融入全面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新制定局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分管派出生态环境局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工作任务清单、生态环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流程规定、项目管理工作规定等制度31个,修改完善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等制度13个,形成以党建引领接诉即办、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检查“1+3”改革等整改成果典型案例,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政治生态持续向好转变。

二、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市委第五巡察组向中共乐山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反馈8个方面26个类别35项具体问题,截至目前,已完成29项具体问题整改,剩余问题均按序时进度推进整改。

(一)“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地落细还有差距”方面。一是认真做到学深悟透做实。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修订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调整市生态环境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一步厘清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的联动应对机制,开展环境应急预案“清库提质”排查整治行动,常态化排查整治环境风险隐患。二是坚守“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刚性底线。强化工业源监管,完成2家钢铁企业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50台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强化面源污染管控,加强中心城区施工项目联合检查,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强化移动源管控,做好柴油货车抽检、入户抽测、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测、国VI货车后处理装置查验。2025年主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5、同比改善4.6%,PM2.5平均浓度34.4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7.3%。三是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推动12个重点部门制定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事项清单。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履职情况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年度考核重要内容,按要求开展县(市、区)和市级部门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评。

(二)“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还有短板,建设‘美丽乐山’还有较大差距”方面。一是牵头推动联防联控形成合力。优化大气联防联控机制,以环科所、监测站为技术支撑,以大气科、执法支队等为工作力量,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分解各地空气质量目标任务,完成2轮应急减排清单培训,形成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在应急期间成立大气“保卫战”工作专班,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二是保持攻坚大气污染防治韧劲。对省厅挂牌督办问题,实施现场督导并完成整改方案制定,通过建立问题台账、分级审核等方式强化过程管控。督导某公司3台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制定倒排工期计划,协调解决改造难题,3台75t/h锅炉已完成2台改造、1台停用。三是提升水环境治理成效。强化茫溪河干流沿线闸坝和生态流量管理,每月通报茫溪河等河流水环境质量情况。启动第三方技术河长聘请工作,查处水产养殖尾水违规排放违法案例5起。2025年,省考茫溪河茫溪大桥断面水质如期实现达标。四是指导开展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指导地方和部门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印发《关于开展2025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的通知》,对2个优先监管地块设置围挡和警示牌,指导某浆纸公司提升白泥综合利用率,依法查处某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违规露天堆放钢渣等问题。五是持续用力推动生态保护。完成大渡河国家湿地公园开挖土石方问题整治,针对生态保护红线内疑似生态破坏问题逐项核实、靶向整改,联合林业部门开展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通过“常态化监测+专项化整治”模式,持续深化“绿盾行动”。围绕金口河大小天池周边农村面源污染问题,专题研究并督促指导推广配方施肥与生物防控技术,减少污染负荷。六是统筹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执行专项资金月调度制度,2022-2024年中省资金综合执行率超过80%。采取“专家+相关部门(科室)”模式,加强项目审核把关,确保入库项目成熟度、可行性。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工作规定(试行),加强对涉水等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的督促指导,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实施。

(三)“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要求还不够全面,改革的活力还未彻底释放”方面。一是充分发挥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市环委办提请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传达学习《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并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印发《乐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规则》《乐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乐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明确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领域责任分工的通知》,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大环保”工作格局。二是落实“垂管”改革要求。指导峨边、沐川、五通桥、马边制定监测能力提升方案,邀请省监测总站专家对全市监测系统进行专题培训,将监测资质扩项纳入县级局领导班子2025年度考核指标体系,金口河生态环境监测站顺利取得CMA检测资质认定证书。完成11个县级局资产清查工作,7个县级局拟上划至市级的资产已报机关事务局审批,剩余4个县级局正在完善相关资料报批。三是继续推进专项改革。优化调整市中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管理体制,实现市和市辖区原则上只保留一个执法层级。全面推进环境执法检查制度改革,印发《严格规范生态环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生态环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流程规定》等,全市生态环境领域现场检查次数同比下降35.6%。及时将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抄送相关单位,强化评价结果运用。

(四)“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严的氛围层层递减”方面。一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组织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联合驻局纪检监察组印发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分管派出生态环境局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工作任务清单,对3个县级局开展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帮扶,形成《派出生态环境局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点(对照梳理模板)》,全覆盖排查廉政风险点。二是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促改工作。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召开全系统警示教育大会,印发全系统警示教育暨以案促改工作方案,编印《乐山市生态环境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汇编》,举办青年廉政专题课堂,组织开展以案促改、“四风”问题排查等专项行动,中层及以上干部开展检视剖析150余人次。三是加大纪检监督力度。深入开展“小切口”专项治理,围绕“规范涉企执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和“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专项治理”重点整治任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5个,查办问题线索3条,立案处分3人,处理1人。召开片区纪检小组工作座谈会,定期印发片区纪检小组监督工作提示单,实行季度交叉检查、总结交流工作制度,开展正风肃纪监督检查3轮次。

(五)“内控制度不健全,内部监督不到位,廉洁风险较大”方面。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制定了乐山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管理、预算管理、机关收支管理等工作规定,修订完善了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规定、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二是加强制度执行监管。开展财务工作人员专题培训,严格执行国家、省、市财经管理制度,严格审核报销单据。完善公务用车扫码支付、管理使用等要求,委托开展走航车运维、移动式医疗废物处置车使用。三是加强政府采购项目监管。落实联合会审制度,坚持局党组会集体讨论审议涉项目议题,进一步强化对代理机构的管理,按规定开展履约评价。落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所务会制度,加强对直属单位采购项目的管理。

(六)“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一是增进班子成员之间的配合。主要领导统筹推进班子成员之间协同配合,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谈心谈话,在研究重要事项时充分会商沟通,强化对县级局工作的调研指导,通过举办全系统生态环境保护专题研讨培训班、业务标兵和岗位能手竞赛比武等方式加强基层业务能力建设。二是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决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和国家、省、市财经管理制度,规范经费使用,确保财务等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开展。三是执行好“三重一大”制度。及时调整相关工作人员岗位,印发《关于严格规范从派出生态环境局和驻县(市、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借调工作人员的通知》,规范借用人员管理,资金分配、调整等严格按规定报局党组研究审定。

(七)“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短板,党建引领生态文明建设作用发挥还不够到位”方面。一是重视干部人才的培养使用。建立科级领导职数使用空缺台账,于2025年选优配强市辐射环境监测站副站长、化学品与应急管理科科长、政策法规科科长等。完成事业单位统筹设岗,开展岗位竞聘(转岗)107人次,其中新使用副高级岗位8个。二是落实机关党委责任。印发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建工作责任制考评办法、考评细则,将2022-2024年对各党支部形成的综合评价意见,移交装入党支部书记的个人人事档案。三是督促指导党支部规范建设。调整优化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党组织制度,坚持每月印发党建工作任务清单,全覆盖调阅检查党支部手册2次,开展“回头看”督促问题整改1次。

(八)“整改责任未层层压实,巩固拓展整改成果成效不明显”方面。一是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督导职责。提请市委、市政府传达学习《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研究贯彻落实措施。组织行业主管部门、县(市、区)对照督察整改任务清单抓好整改,印发进一步明确督察整改任务销号时限的函,实行分管市领导牵头负责制,开展定期调度,推动问题整改。二是巩固拓展督察整改成效。利用六五环境日等契机,通过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校园、进农村活动,运用LED屏、村村响广播、社区公告栏等载体加强宣传。持续发挥“环保曝光台”监督作用,曝光问题按时整改率达到100%。实施生态环境投诉举报“每周研判、预警提示、台账管理、现场督办”机制,印发《贯彻落实深化党建引领接诉即办改革工作十条措施》,建立未诉先办路径,深入一线“面对面”化解重点难点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压实责任,抓实问题整改。坚决扛起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充分发挥巡察整改专班统筹协调作用,全过程做好集中整改期、督查销号期、持续整改期、“回头看”等各项工作,定期调度并动态管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台账,加强工作联动。各责任单位按照既定分工,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规范整理档案资料,确保高质高效完成整改。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对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问题严肃处理,坚决杜绝“表面整改”、“虚假整改”。

(二)紧盯痛点,分类补短提升。以开展学习教育为契机,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的共性问题,由相关业务科室(单位)专题研究,分类别、分领域开展补短提升。提高党组会前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质量,进一步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调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分批次在全系统开展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帮扶工作,落实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政府采购管理、项目管理等内控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强化组织人事、污染防治、行政审批、监测执法、应急处突等重点领域业务培训和风险排查,持续改进工作质效。

(三)举一反三,强化成果运用。坚持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兼顾当下改与长久立,一体化推进生态环保督察、联动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全面推进美丽乐山建设、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实施蓝天保卫战攻坚赋能行动,加强工业源、面源、移动源污染防治和城市精细化管理,持续开展岷江干流及茫溪河等小流域治理,加强土壤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强化整改成果运用,完善常态化、长效化整改工作机制,切实避免问题反弹,以整改实效促进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833-2131721;

通信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

邮编614000。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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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