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教育局关于同意夹江县
云吟职业中学校增设普通高中办学层次探索
举办综合高中并更名为“四川省夹江县
综合高级中学”的批复
夹江县教育局:
你局关于《夹江县云吟职业中学校申办综合高中的请示》及相关申报材料已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八条,经审查,同意夹江县云吟职业中学校增设普通高中办学层次探索举办综合高中并更名为“四川省夹江县综合高级中学”,请按法定程序到相关部门完成登记手续。试点周期为3年。招生时间和招生计划另行按程序申报。
二、四川省夹江县综合高级中学由你局负责监管,你局要按照《乐山市综合高中(班)办学改革试点试行工作方案》要求指导学校开展试点。试点期满前3个月内由你局提出申请,经评估同意后方可继续开办综合高中。
三、你局要督促学校加大办学投入,优化校园布局,改善办学条件,指导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健全风险防范机制,规范办学行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注重质量,办出特色,为全市教育事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特此批复。
乐山市教育局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