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乐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二大队将在部分路段新增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2026年9月20日。
二、抓拍功能及位置
(一)启用6套货车禁行设备
对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具体点位如下:
1、S104复线至山龙路交叉路口由东向西;
2、S104复线2480米处南向北;
3、佛光路1416号(特来电马儿山充电站旁);
4、致江路大桥延伸线与碧山路连接线路口;
5、碧山路与佛光路口北;
6、岷江二桥桥东入城;
(二)启用9套闯红灯设备
对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通行的;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驾驶机动车在高速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具体点位如下:
1、碧山路连接线与国道G348线交叉路口西;
2、碧山路连接线与国道G348线交叉路口北;
3、碧山路连接线与国道G348线交叉路口南;
4、致江路大桥与碧山路连接线交叉路口西
5、致江路大桥与碧山路连接线交叉路口东;
6、致江路大桥与碧山路连接线交叉路口南;
7、碧山路与碧山路连接线交叉路口北;
8、碧山路与碧山路连接线交叉路口东;
9、碧山路与碧山路连接线交叉路口南;
(三)启用2套卡口设备
对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具体点位如下:
1、致江路大桥与碧山路连接线交叉路口卡口东;
2、致江路大桥与碧山路连接线交叉路口卡口西;
(四)启用5套违停设备
对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机动车违反规定临时停放,驾驶人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具体点位如下:
1、翡翠路与紫荆路路口;
2、翡翠路(君悦湾二期)牛华绿缘麻辣烫对面;
3、翡翠路玉桃街交叉路口;
4、翡翠路与祠堂路交叉路口;
5、岷江三桥东端桥下。
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相互转告,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安全出行,共建共治共享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乐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直属二大队
2026年9月15日
(编辑:李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