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拟在G4216蓉丽(孝中段)、S76沐马高速公路新增一批执法取证设备。现按规定向社会公示G4216蓉丽(孝中段)、S76沐马高速公路执法取证设备位置及抓拍的违法行为:
一、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

二、查处的违法行为类别和启用时间
以上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对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反禁令标志、接拨打手持电话、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自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后启用。
特此通告。
四川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
高速公路四支队十大队
2026年5月6日
(编辑:夏江)